东洲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2月17日在东洲区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崔 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5年工作情况
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守护民生,为助力东洲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积极的检察力量。
一、践行初心使命,维护高水平安全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有力保障地区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一)用力打好维护安全稳定“组合拳”。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93件120人、起诉174件215人。积极参与“打击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专项行动,起诉5件11人。办理利用网络实施的跨境开设赌场案件,起诉62件74人,协助公安机关追赃挽损277万元。突出打击重点,严惩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对涉嫌聚众淫乱犯罪,起诉4件11人。依法打击信访活动中突出违法犯罪行为,起诉6件6人。
(二)聚力织密社会综合治理“防控网”。全面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31件3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0件54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2.57%的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悔罪;持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反诈、禁毒等法治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为平安东洲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三)协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受理市、区两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0件13人,涉案款项4029万元,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件11人。积极参与殡葬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严惩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起诉该领域贪腐犯罪3件3人。惩治基建工程领域“塌方式腐败”,起诉该领域贪腐犯罪2件2人。落实监检衔接机制,全年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率100%。
二、积聚法治力量,服务高质量发展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研究如何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入思考谋划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检察举措。
(一)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包保企业因危化品车辆异地交通事故引发的保险理赔纠纷,启动涉企法律问题快速响应通道,帮助解决涉法涉诉风险点。在受理涉石化某企业申诉案件中,释法说理、定分止争,促成四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化解企业与职工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企业经营秩序。在审查裴某寻衅滋事犯罪案件中,对我区某商场在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推动完善安全措施,提升经营者安全感。
(二)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件9人;组织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2]专项监督工作,全面排查2020年以来办理的涉企案件,对“何某龙等9人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存在的异地执法问题开展监督,确保案件由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依法办理,维护刑事诉讼程序的合法性与有序性。对“某网络店铺图样版权民事侵权纠纷案”,运用检察调查权,发现存在虚假诉讼[3]的可能,促成权利人对15名被告人撤诉,维护本地经营者合法权益。
(三)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依托“检护品牌”工作站,开展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对做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为受侵害企业及时挽回损失70万元,该案件的办理在最高检简讯中予以通报。在“某厨具有限公司系列商标被侵权纠纷监督案”中,与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协同履职,将办案中发现的5名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并向淘宝网制发检察建议,堵塞平台管理漏洞。该案获评全省民事检察优秀案例,参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四批典型案例”。
三、彰显司法担当,守护高品质民生
牢记检察权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在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中做实司法为民。
(一)延伸触角办好“群众事”。规范运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民营企业、妇女儿童、军人军属等专项绿色通道,全年接待群众各类信访80件90人次,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情况或结果答复,全年化解各类矛盾30件。选派业务骨干进驻“东洲区综治中心”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7件9人。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常态化、包案制度化,院领导带案下访,包保的4件信访案件均已化解。在敏感时间节点加强稳控,全年未发生赴省进京涉检访。
(二)传递温情搭好“关爱桥”。积极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关爱‘一老一幼’促进和谐稳定”专项活动。全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9人,发放救助金15万元,救助案件数和金额均位列全市检察机关第一位。被救助群体涵盖困难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村地区当事人等重点群体,做到了“应救助尽救助”。推行“司法救助+多元帮扶”模式,与妇联、民政部门加强沟通,向被救助人提供心理疏导、就业指导等综合帮扶12次,避免出现因案返贫。
(三)多措并举答好“民生卷”。精准对接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对辖区内16家二级医疗机构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专章规定不到位的情况,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优化无障碍就医流程;聚焦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对公告中未去除标识化敏感信息的问题,监督行政机关及时整改,清除个人敏感信息239条;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对涉及20名农民工的劳资纠纷案,向某合金有限公司调查取证,并开展支持起诉[4]工作,促成和解8件,法院判决支持12件。
四、聚焦法律监督,坚持高质效办案
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稳中向好做优刑事检察。借助“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召开工作联席会议2次,介入会商案件81件。开展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办理监督案件21件,其中立案监督3件,侦查活动监督13件,对侦查活动不规范问题制发检察建议5份。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立足办案实际发现洗钱线索2件。对“窦某红贩卖毒品案”,在起诉阶段增加洗钱罪的犯罪事实。办理刑事交付执行、涉财产刑执行等各类监督案件25件,监督采纳率100%,深耕刑事执行“最后一公里”。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行业监管缺失或制度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份,整改率100%。
(二)精准精细做强民事检察。共审查各类民事监督案件50件。在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中,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提请上级院抗诉7件。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办理监督案件9件。以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为契机,加强与区法院民事执行协作配合,移送涉及社会保障、商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执行线索60余条,制发检察建议2件,促成执行和解5件。在网络司法拍卖程序性违法监督专项工作中,制发检察建议2件。办理“未正确适用司法解释认定合同无效问题监督案”,入选省院经典案例。
(三)强化履职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和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2件。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领域制发检察意见书5份,敦促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行政处罚职责。对“假冒‘哥俩好’AB胶注册商标案”,向福建省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意见书,促成当事人主动缴纳罚款1万元。对两起无证驾驶“老年代步车”案件,引导行政机关以“其他机动车”类别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求真务实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审查案件51件,发出检察建议21件,30件案件通过磋商途径解决,行政机关整改率为100%。对网络平台制售“零食花束”这一乱象,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该做法被《辽宁法治报》刊发。推动相关责任单位对东洲河中私建的400余米围堰、阿金沟河段南侧近10000余平方米的小开荒进行拆除、整治,案件在最高检门户网站“正义网”上发布。对民间借贷纠纷案申请执行人未依法缴税问题,向区税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并协助追缴个人所得税66万余元。与区文物部门合作,对辖区内4处省级文物设立安全责任人公示牌、6处区级文物设立标识牌,切实守护公共利益。全年4件案件被省院评为“具有代表性高质效案件”。
(五)加快步伐推动数字检察。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研发“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商业保险类大数据模型”“涉机动车终本执行类案监督模型”2个模型,应用“取保候审返还保证金监督模型”等6个模型,覆盖刑事、民事、公益诉讼各监督条线,共发现监督线索31件,办理监督案件14件。运用政法协同办案平台,接收移送案件703件,发送案件及文书材料累计397件,网办率达到96%,位于全市检察机关前列。
五、夯实自身建设,培育高素质队伍
(一)政治建检筑牢绝对忠诚。贯彻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支部学习23次、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27次。贯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重要工作、重要案件进展情况19次。注重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遵守“三审三校”制度,全年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信息288条。
(二)从严治检推进自我革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累计开展专题学习6次,覆盖干警100人次,领导班子及14名年轻干部自主查摆问题16条,推动自查自纠走深走实。开展全院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4次,节日前各支部书记分别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节前廉政谈话,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2件。
(三)人才强检优化队伍素能。参加各类培训34次,中检网网络培训18次,覆盖干警300人次;实施综合素能提升培训5天38人次。组织干警提交专题论文和调研文章16篇,报送培育典型案例8件;申报2025年最高检《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1项,最高检课题《检察机关直接侦查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研究》已顺利结项。
(四)接受监督提高工作水平。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关于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做实做优检察监督工作情况》。召开案件处理听证会19次57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1次2件。全年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05条,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度。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检察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根本在于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的配合与协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检察业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时代和新的发展格局,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更好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的检察举措,针对性、精准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律监督的优质典型案例数量较少,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担当意识和能力仍需持续强化;三是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发力,全面从严治检仍需常抓不懈。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实现“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振兴东北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力服务东洲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筑牢政治忠诚上达到新高度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和把握“十五五”时期的重要地位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重大意义,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重要工作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聚焦服务中心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
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从严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办案力度,加强醉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常见多发犯罪治理。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等犯罪,加强个人信息司法保护。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发挥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综治中心职能作用。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从严惩治腐败犯罪。依法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重点打击侵犯商业秘密和商标权、专利权等犯罪,强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涉企行政处罚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
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高质效办好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社保、住房、食药等民生领域案件。持续抓实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强化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加强涉农检察工作,对坑农害农犯罪行为“零容忍”。加强检察公益诉讼,扎实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活动。
三、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取得新成效
以审判为中心,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规范化建设,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保公民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非因法定事由不被追诉。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依法及时监督纠正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冻扣等违法情形。
刑事检察要加强立案和侦查诉讼活动监督,重点监督应立不立、应撤不撤、长期“挂案”等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提升刑罚执行质效。民事检察要加强虚假诉讼监督,着力纠正打“假官司”问题。行政检察要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
审判监督是诉讼监督的重要环节,要强化裁判结果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司法裁判依法监督纠正,用好抗诉这一法定方式,加强跟进监督、持续监督。民事、行政检察要规范开展再审检察建议工作,发挥同级监督作用。要强化审判活动监督,综合运用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方式,纠正类案问题和深层次问题。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在锻造过硬铁军上呈现新面貌
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分层分类精准培训,健全专题实训、实践锻炼、业务竞赛等常态化机制,不断提高检察人员通过履职办案服务现代化建设本领。深入推进人才强检,强化领军型、复合型人才培养。
扎实推进检察机关纪律教育、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以零容忍态度严查违纪违法问题。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文化润检,关心关爱干警,完善检察英模人物选树学习宣传机制,激发检察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打造一支“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新的一年,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区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忠诚履职、担当实干、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奋力开创新时代东洲检察工作新局面,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东洲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2]趋利性执法司法:是指以执法司法办案为名,谋取经济利益、违规罚没财物等违法行为。
[3]虚假诉讼: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4]支持起诉:民事诉讼法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东洲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2月17日在东洲区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崔 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5年工作情况
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守护民生,为助力东洲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积极的检察力量。
一、践行初心使命,维护高水平安全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有力保障地区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一)用力打好维护安全稳定“组合拳”。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93件120人、起诉174件215人。积极参与“打击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专项行动,起诉5件11人。办理利用网络实施的跨境开设赌场案件,起诉62件74人,协助公安机关追赃挽损277万元。突出打击重点,严惩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对涉嫌聚众淫乱犯罪,起诉4件11人。依法打击信访活动中突出违法犯罪行为,起诉6件6人。
(二)聚力织密社会综合治理“防控网”。全面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31件3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0件54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2.57%的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悔罪;持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反诈、禁毒等法治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为平安东洲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三)协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受理市、区两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0件13人,涉案款项4029万元,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件11人。积极参与殡葬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严惩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起诉该领域贪腐犯罪3件3人。惩治基建工程领域“塌方式腐败”,起诉该领域贪腐犯罪2件2人。落实监检衔接机制,全年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率100%。
二、积聚法治力量,服务高质量发展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研究如何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入思考谋划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检察举措。
(一)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包保企业因危化品车辆异地交通事故引发的保险理赔纠纷,启动涉企法律问题快速响应通道,帮助解决涉法涉诉风险点。在受理涉石化某企业申诉案件中,释法说理、定分止争,促成四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化解企业与职工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企业经营秩序。在审查裴某寻衅滋事犯罪案件中,对我区某商场在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推动完善安全措施,提升经营者安全感。
(二)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件9人;组织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2]专项监督工作,全面排查2020年以来办理的涉企案件,对“何某龙等9人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存在的异地执法问题开展监督,确保案件由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依法办理,维护刑事诉讼程序的合法性与有序性。对“某网络店铺图样版权民事侵权纠纷案”,运用检察调查权,发现存在虚假诉讼[3]的可能,促成权利人对15名被告人撤诉,维护本地经营者合法权益。
(三)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依托“检护品牌”工作站,开展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对做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为受侵害企业及时挽回损失70万元,该案件的办理在最高检简讯中予以通报。在“某厨具有限公司系列商标被侵权纠纷监督案”中,与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协同履职,将办案中发现的5名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并向淘宝网制发检察建议,堵塞平台管理漏洞。该案获评全省民事检察优秀案例,参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四批典型案例”。
三、彰显司法担当,守护高品质民生
牢记检察权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在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中做实司法为民。
(一)延伸触角办好“群众事”。规范运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民营企业、妇女儿童、军人军属等专项绿色通道,全年接待群众各类信访80件90人次,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情况或结果答复,全年化解各类矛盾30件。选派业务骨干进驻“东洲区综治中心”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7件9人。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常态化、包案制度化,院领导带案下访,包保的4件信访案件均已化解。在敏感时间节点加强稳控,全年未发生赴省进京涉检访。
(二)传递温情搭好“关爱桥”。积极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关爱‘一老一幼’促进和谐稳定”专项活动。全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9人,发放救助金15万元,救助案件数和金额均位列全市检察机关第一位。被救助群体涵盖困难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村地区当事人等重点群体,做到了“应救助尽救助”。推行“司法救助+多元帮扶”模式,与妇联、民政部门加强沟通,向被救助人提供心理疏导、就业指导等综合帮扶12次,避免出现因案返贫。
(三)多措并举答好“民生卷”。精准对接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对辖区内16家二级医疗机构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专章规定不到位的情况,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优化无障碍就医流程;聚焦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对公告中未去除标识化敏感信息的问题,监督行政机关及时整改,清除个人敏感信息239条;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对涉及20名农民工的劳资纠纷案,向某合金有限公司调查取证,并开展支持起诉[4]工作,促成和解8件,法院判决支持12件。
四、聚焦法律监督,坚持高质效办案
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稳中向好做优刑事检察。借助“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召开工作联席会议2次,介入会商案件81件。开展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办理监督案件21件,其中立案监督3件,侦查活动监督13件,对侦查活动不规范问题制发检察建议5份。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立足办案实际发现洗钱线索2件。对“窦某红贩卖毒品案”,在起诉阶段增加洗钱罪的犯罪事实。办理刑事交付执行、涉财产刑执行等各类监督案件25件,监督采纳率100%,深耕刑事执行“最后一公里”。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行业监管缺失或制度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份,整改率100%。
(二)精准精细做强民事检察。共审查各类民事监督案件50件。在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中,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提请上级院抗诉7件。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办理监督案件9件。以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为契机,加强与区法院民事执行协作配合,移送涉及社会保障、商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执行线索60余条,制发检察建议2件,促成执行和解5件。在网络司法拍卖程序性违法监督专项工作中,制发检察建议2件。办理“未正确适用司法解释认定合同无效问题监督案”,入选省院经典案例。
(三)强化履职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和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2件。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领域制发检察意见书5份,敦促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行政处罚职责。对“假冒‘哥俩好’AB胶注册商标案”,向福建省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意见书,促成当事人主动缴纳罚款1万元。对两起无证驾驶“老年代步车”案件,引导行政机关以“其他机动车”类别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求真务实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审查案件51件,发出检察建议21件,30件案件通过磋商途径解决,行政机关整改率为100%。对网络平台制售“零食花束”这一乱象,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该做法被《辽宁法治报》刊发。推动相关责任单位对东洲河中私建的400余米围堰、阿金沟河段南侧近10000余平方米的小开荒进行拆除、整治,案件在最高检门户网站“正义网”上发布。对民间借贷纠纷案申请执行人未依法缴税问题,向区税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并协助追缴个人所得税66万余元。与区文物部门合作,对辖区内4处省级文物设立安全责任人公示牌、6处区级文物设立标识牌,切实守护公共利益。全年4件案件被省院评为“具有代表性高质效案件”。
(五)加快步伐推动数字检察。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研发“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商业保险类大数据模型”“涉机动车终本执行类案监督模型”2个模型,应用“取保候审返还保证金监督模型”等6个模型,覆盖刑事、民事、公益诉讼各监督条线,共发现监督线索31件,办理监督案件14件。运用政法协同办案平台,接收移送案件703件,发送案件及文书材料累计397件,网办率达到96%,位于全市检察机关前列。
五、夯实自身建设,培育高素质队伍
(一)政治建检筑牢绝对忠诚。贯彻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支部学习23次、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27次。贯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重要工作、重要案件进展情况19次。注重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遵守“三审三校”制度,全年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信息288条。
(二)从严治检推进自我革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累计开展专题学习6次,覆盖干警100人次,领导班子及14名年轻干部自主查摆问题16条,推动自查自纠走深走实。开展全院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4次,节日前各支部书记分别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节前廉政谈话,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2件。
(三)人才强检优化队伍素能。参加各类培训34次,中检网网络培训18次,覆盖干警300人次;实施综合素能提升培训5天38人次。组织干警提交专题论文和调研文章16篇,报送培育典型案例8件;申报2025年最高检《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1项,最高检课题《检察机关直接侦查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研究》已顺利结项。
(四)接受监督提高工作水平。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关于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做实做优检察监督工作情况》。召开案件处理听证会19次57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1次2件。全年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05条,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度。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检察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根本在于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的配合与协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检察业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时代和新的发展格局,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更好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的检察举措,针对性、精准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律监督的优质典型案例数量较少,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担当意识和能力仍需持续强化;三是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发力,全面从严治检仍需常抓不懈。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实现“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振兴东北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力服务东洲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筑牢政治忠诚上达到新高度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和把握“十五五”时期的重要地位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重大意义,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重要工作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聚焦服务中心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
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从严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办案力度,加强醉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常见多发犯罪治理。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等犯罪,加强个人信息司法保护。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发挥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综治中心职能作用。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从严惩治腐败犯罪。依法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重点打击侵犯商业秘密和商标权、专利权等犯罪,强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涉企行政处罚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
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高质效办好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社保、住房、食药等民生领域案件。持续抓实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强化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加强涉农检察工作,对坑农害农犯罪行为“零容忍”。加强检察公益诉讼,扎实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活动。
三、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取得新成效
以审判为中心,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规范化建设,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保公民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非因法定事由不被追诉。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依法及时监督纠正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冻扣等违法情形。
刑事检察要加强立案和侦查诉讼活动监督,重点监督应立不立、应撤不撤、长期“挂案”等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提升刑罚执行质效。民事检察要加强虚假诉讼监督,着力纠正打“假官司”问题。行政检察要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
审判监督是诉讼监督的重要环节,要强化裁判结果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司法裁判依法监督纠正,用好抗诉这一法定方式,加强跟进监督、持续监督。民事、行政检察要规范开展再审检察建议工作,发挥同级监督作用。要强化审判活动监督,综合运用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方式,纠正类案问题和深层次问题。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在锻造过硬铁军上呈现新面貌
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分层分类精准培训,健全专题实训、实践锻炼、业务竞赛等常态化机制,不断提高检察人员通过履职办案服务现代化建设本领。深入推进人才强检,强化领军型、复合型人才培养。
扎实推进检察机关纪律教育、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以零容忍态度严查违纪违法问题。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文化润检,关心关爱干警,完善检察英模人物选树学习宣传机制,激发检察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打造一支“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新的一年,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区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忠诚履职、担当实干、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奋力开创新时代东洲检察工作新局面,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东洲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2]趋利性执法司法:是指以执法司法办案为名,谋取经济利益、违规罚没财物等违法行为。
[3]虚假诉讼: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4]支持起诉:民事诉讼法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