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即将来临,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确保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杜绝假期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发生。2月5日下午,东洲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来到东洲司法所,对辖区社矫对象开展春节前学习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我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辽宁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将日常报到、集中学习、公益活动、思想汇报、请销假、定位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向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全面讲解,并指出他们近期在接受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其进一步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检察官结合社矫人员因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而被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告诫他们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配合监管工作,依法依规严格约束自身言行。
借此集中警示教育的机会,王媛主任就春节期间易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常见的诈骗伎俩和防范手段,并提醒大家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账户、手机卡和各类支付账户,都属于违法行为,切勿贪图小利,莫做犯罪分子的“帮凶”。会后,检察院还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了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册。
此次“节前”集中警示教育学习对社区矫正对象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服从管理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为春节期间的和谐稳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春节假期即将来临,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确保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杜绝假期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发生。2月5日下午,东洲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来到东洲司法所,对辖区社矫对象开展春节前学习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我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辽宁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将日常报到、集中学习、公益活动、思想汇报、请销假、定位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向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全面讲解,并指出他们近期在接受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其进一步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检察官结合社矫人员因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而被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告诫他们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配合监管工作,依法依规严格约束自身言行。
借此集中警示教育的机会,王媛主任就春节期间易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常见的诈骗伎俩和防范手段,并提醒大家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账户、手机卡和各类支付账户,都属于违法行为,切勿贪图小利,莫做犯罪分子的“帮凶”。会后,检察院还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了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册。
此次“节前”集中警示教育学习对社区矫正对象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服从管理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为春节期间的和谐稳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