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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洲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
    时间:2024-1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市检察院关于“学英模,当先锋,创佳绩,建新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日,东洲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专题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微主持会议并讲话,班子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向潘非琼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追授潘非琼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的决定》和《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追授潘非琼同志“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重点学习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高子丁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学英模、当先锋、创佳绩、建新功”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全体干警要切实将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同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以潘非琼同志为榜样,找差距、明方向、补短板,在工作中继承和发扬潘非琼同志的精神,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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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洲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

      2024-12-20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落实市检察院关于“学英模,当先锋,创佳绩,建新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日,东洲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专题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微主持会议并讲话,班子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向潘非琼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追授潘非琼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的决定》和《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追授潘非琼同志“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重点学习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高子丁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学英模、当先锋、创佳绩、建新功”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全体干警要切实将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同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以潘非琼同志为榜样,找差距、明方向、补短板,在工作中继承和发扬潘非琼同志的精神,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