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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态|​“高质效开展巡回检察,守护大墙外公平正义”——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与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时间:2024-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627日,在抚顺市东洲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宣告室内,当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听到东洲区司法局副局长张晓龙宣告,其社区矫正期限由原交付执行法院确认的缓刑考验期至2027925日变更为至202719日时,激动得热泪盈眶,对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这是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检察院”)与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东洲区院”)联合开展的“高质效开展巡回检察,守护大墙外公平正义”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始的一幕。省人大代表张杨、魏鸿雁、杨薇拉、市人大代表李勇力参加活动并见证了宣告过程。

    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市检察院和东洲区院的检察官分别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检察过程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缓刑考验期计算问题线索情况和该起刑事执行监督案件办理的情况。抚顺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马忠国代表市检察院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交付执行巡回检察工作总体情况,以及相关案例和巡回检察工作成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转发并推广的情况。

    省、市人大代表们听取了抚顺市、区两级人民检察院针对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的汇报。

    人大代表对此次检察机关开展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及案件办理的监督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在《社区矫正法》施行四周年之际,通过参与此次开放日活动,对社区矫正工作有了深入的了解,既看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也感受到了抚顺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对于社区矫正监督全面细致工作过程,希望以后各级检察机关能加强《社区矫正法》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促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

    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微表示:“我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立足检察职能,深入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依法守护大墙外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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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态|​“高质效开展巡回检察,守护大墙外公平正义”——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与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2024-07-23

    2024627日,在抚顺市东洲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宣告室内,当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听到东洲区司法局副局长张晓龙宣告,其社区矫正期限由原交付执行法院确认的缓刑考验期至2027925日变更为至202719日时,激动得热泪盈眶,对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这是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检察院”)与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东洲区院”)联合开展的“高质效开展巡回检察,守护大墙外公平正义”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始的一幕。省人大代表张杨、魏鸿雁、杨薇拉、市人大代表李勇力参加活动并见证了宣告过程。

    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市检察院和东洲区院的检察官分别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检察过程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缓刑考验期计算问题线索情况和该起刑事执行监督案件办理的情况。抚顺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马忠国代表市检察院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交付执行巡回检察工作总体情况,以及相关案例和巡回检察工作成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转发并推广的情况。

    省、市人大代表们听取了抚顺市、区两级人民检察院针对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的汇报。

    人大代表对此次检察机关开展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及案件办理的监督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在《社区矫正法》施行四周年之际,通过参与此次开放日活动,对社区矫正工作有了深入的了解,既看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也感受到了抚顺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对于社区矫正监督全面细致工作过程,希望以后各级检察机关能加强《社区矫正法》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促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

    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微表示:“我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立足检察职能,深入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依法守护大墙外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