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凝聚生态保护合力和共识,9月26日,18名来自社会各界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及“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东洲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此次活动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围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这一主题在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同步举办。
在前往案例现场的大巴车上,公益诉讼检察官化身“环保大使”,向代表委员们介绍本次检察开放日的行程以及本院公益诉讼工作亮点。
深入办案现场实地考察后,办案检察官以两起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向代表委员们讲述公益诉讼案件监督履职过程和生态修复的良好现状。“东洲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东洲河阿金沟段水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哈达镇关山岭段非法处置固体废物行政公益诉讼案”受到当地人民群众拍手称赞。我们通过在办案现场设立展板的方式,将案件整改前、整改中的样貌向各位代表进行展示,对比目之所见的现场情况,让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整改效果。
代表委员们在现场查看和收听讲解的过程中与办案检察官积极探讨,对本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高度认可并提出殷切希望。
“是否会存在治理后损害再次发生的情形呢?希望检察机关不仅办‘新案’,还要持续关注‘旧案’,保持检察监督的长久性和持续性。”
“通过今天的活动,让我对公益诉讼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检察机关推介与宣传公益诉讼,能够更好地将人民群众的热情调动起来,成为公益诉讼检察的参与者和受益人”。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成效的取得,离不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定向,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东洲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聚焦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打攻坚战、持久战,自觉服务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东洲;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效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凝聚生态保护合力和共识,9月26日,18名来自社会各界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及“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东洲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此次活动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围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这一主题在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同步举办。
在前往案例现场的大巴车上,公益诉讼检察官化身“环保大使”,向代表委员们介绍本次检察开放日的行程以及本院公益诉讼工作亮点。
深入办案现场实地考察后,办案检察官以两起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向代表委员们讲述公益诉讼案件监督履职过程和生态修复的良好现状。“东洲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东洲河阿金沟段水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哈达镇关山岭段非法处置固体废物行政公益诉讼案”受到当地人民群众拍手称赞。我们通过在办案现场设立展板的方式,将案件整改前、整改中的样貌向各位代表进行展示,对比目之所见的现场情况,让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整改效果。
代表委员们在现场查看和收听讲解的过程中与办案检察官积极探讨,对本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高度认可并提出殷切希望。
“是否会存在治理后损害再次发生的情形呢?希望检察机关不仅办‘新案’,还要持续关注‘旧案’,保持检察监督的长久性和持续性。”
“通过今天的活动,让我对公益诉讼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检察机关推介与宣传公益诉讼,能够更好地将人民群众的热情调动起来,成为公益诉讼检察的参与者和受益人”。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成效的取得,离不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定向,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东洲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聚焦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打攻坚战、持久战,自觉服务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东洲;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