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洲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工作会议
全市检察工作会议召开后,3月9日,我院召开首次检察工作会议,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抚顺转型振兴发展服务的措施》,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和“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三大专项行动”的“1+3”工作部署,确保工作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一是通过强化学习,充分认识辽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站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的高度,从全省全市振兴发展的全局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到全省全市工作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推进,争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推动者、服务者和监督者;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分别制定了“三大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把“1+3”工作部署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确保上级的具体工作部署要求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在抓好各项“规定动作”的同时,主动增加“自选动作”,着力创新载体、搭建平台、推出举措,努力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东洲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工作会议
全市检察工作会议召开后,3月9日,我院召开首次检察工作会议,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抚顺转型振兴发展服务的措施》,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和“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三大专项行动”的“1+3”工作部署,确保工作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一是通过强化学习,充分认识辽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站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的高度,从全省全市振兴发展的全局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到全省全市工作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推进,争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推动者、服务者和监督者;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分别制定了“三大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把“1+3”工作部署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确保上级的具体工作部署要求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在抓好各项“规定动作”的同时,主动增加“自选动作”,着力创新载体、搭建平台、推出举措,努力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