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院监所检察干警对区暂予监外执行人员中因患重病、行动不便的特殊社区矫正人员特事特办,主动联合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实地会见、走访,身体力行感化特殊社区矫正人员。
5月27日、6月6日、9月16日,监所检察科同志分别会同哈达镇、老虎台街道、龙凤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到位于哈达镇上年村因双足冻伤、双前足坏死、脱落的康某某,老虎台街道患有脑血管后遗症、高血压病3级(很高危)行走不便的邓某某,龙凤街道患有强直性脊柱炎的邵某某三人家中,进行会见和告诫性谈话,对他们的思想改造情况予以回访了解,并向其及在场群众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大家既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又体味到检察、司法机关对社矫人员的人文关怀。对此,受访三人均表示不辜负检察、司法机关的期望,认真接受监督、遵纪守法,早日回馈社会。
同时,监所检察科同志对哈达镇、老虎台街道、龙凤街道司法所的日常社矫管理工作及档案进行了核查检查,通过核检,对监管工作中好的作法予以肯定,对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了建议。(监所监察科)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院监所检察干警对区暂予监外执行人员中因患重病、行动不便的特殊社区矫正人员特事特办,主动联合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实地会见、走访,身体力行感化特殊社区矫正人员。
5月27日、6月6日、9月16日,监所检察科同志分别会同哈达镇、老虎台街道、龙凤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到位于哈达镇上年村因双足冻伤、双前足坏死、脱落的康某某,老虎台街道患有脑血管后遗症、高血压病3级(很高危)行走不便的邓某某,龙凤街道患有强直性脊柱炎的邵某某三人家中,进行会见和告诫性谈话,对他们的思想改造情况予以回访了解,并向其及在场群众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大家既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又体味到检察、司法机关对社矫人员的人文关怀。对此,受访三人均表示不辜负检察、司法机关的期望,认真接受监督、遵纪守法,早日回馈社会。
同时,监所检察科同志对哈达镇、老虎台街道、龙凤街道司法所的日常社矫管理工作及档案进行了核查检查,通过核检,对监管工作中好的作法予以肯定,对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了建议。(监所监察科)